冀华会专字〔2006〕1008 号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对建投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05 年度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给予了充分关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建投能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
    1、建投能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度与其第二大股东河北省电力公司(简称“河北电力”,拥有河北西柏坡发电40%权益)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 122,244,729.12 2,140,025,786.40 2,086,240,000.00 176,030,515.52
    注:上述资金往来为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河北省电力公司销售电力而应收的售电款,年末余额属正常结算余款,不存在非正常占用情况。
    2、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
    二、 建投能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事项
    1、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未通过有偿或无偿方式拆借公司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未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未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未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未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6、建投能源公司2005 年度未发生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