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3月1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6年3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对金融街津门(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门公司")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津门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9,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9,475万元,持股比例为99.96%,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经纪公司出资25万元,持股比例为0.04%。责成经理班子根据津门公司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期办理对津门公司的增资事宜。
    津门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05年10月21日和2006年1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