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额度授信的第三方保证人,对该授信项下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千新国,主营电子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6,746,449.73元,净资产为273,959,918.90元 。
    本公司持有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92.05%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意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与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担保。其最高额为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
    (四) 董事会意见
    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生产平台,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融资需求,规范公司治理,使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壹亿柒仟万元人民币额度授信的第三方保证人,对该授信项下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2月28日,本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总计45,05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38,250万元,对非关联企业担保6,8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东莞市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