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6年3月16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拟以223.555万元的价格受让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杉杉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23.555万元的出资。 受让股权后,公司在宁波杉杉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为1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公司2006年将用权益法对该公司进行投资核算。宁波杉杉尤利卡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M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已经在2006年3月13日投产。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郑永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该交易属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30日;注册资本:2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永刚;注册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73-01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服装、针纺织品、服装面料、及相关的高新技术材料的研发和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综合实力,有利于公司扩大利润来源。董事会认为此项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法定程序,此次交易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也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最大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