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3月16日下午1时在上海东方路985号一百杉杉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钱祖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