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17日下午2: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13日、14日和17日,每日9
:30至11:30、13:00至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履行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份中的募集法人股股东既不参与支付对价也不获得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全体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11日至16日;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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