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华正(京)专审字[2006]006 号
    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ZHONG TIAN HUA ZHENG CPA CO.,LTD
    地 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10 号长安大厦三层
    Add : 3/F,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邮政编码: 100006
    Postcode: 100006
    电 话: 010-65263615 65263618
    Telephone: 010-65263615 65263618
    传 真: 010-65130555
    Fax: 010-65130555
    中天华正(京)专审[2006]006 号
    浙江杭萧钢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已于2006 年2 月16 日完成了对浙江杭萧钢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中天华正(京)审[2006]00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以下简称“56 号文”)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贵公司的责任是如实编制汇总表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情况的全部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按56 号文以及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6]4 号文的相关要求出具专项说明。
    发现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关联方违规占用贵公司资金余额为0万元,与年初余额相比没有变化。但在2005 年期间,有如下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一)2005 年9 月,贵公司委托银行对控股子公司贷款3000 万元,期限为6 个月,截至2005 年年底,上述款项已提前收回;(二)贵公司控股子公司由于代垫款项等发生非经营性占用贵公司资金367.07 万元,截至2005 年年底,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一:浙江杭萧钢钩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付丽君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亚磊
    中国●北京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