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2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福州市温泉大饭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00,1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0.6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2005年工作报告。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二)、监事会2005年工作报告。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四)、2005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5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利润185,642,885.63元,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564,288.5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9,282,144.2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实施以下利润分配预案:截止2005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5,624,087.54元, 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5,19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支付股利11,855,70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的发展暂不进行分配。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回避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776,342股,同意4,776,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服务的议案。
    公司续聘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龙泉煤矿开发建设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关联股东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回避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股数为4,776,342股,同意4,776,3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200,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2月18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艳梅、宋 颖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