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于2006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根据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于2006年3月21日复牌交易,从2006年3月2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张裕A”变更为“G张裕”,公司股票代码“000869”不变。现将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6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并于2006年3月17日发布了《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2006年3月2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为21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流通A股股份为49,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1%;流通B股股份为137,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5%。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份为204,4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份为63,89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5%,流通B股股份为137,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权分置改革前后公司股份结构表:
    单位:股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218,400,000 53.85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4,422,400 50.40
(一)发起人股份 - - (一)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股 - - 1、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2、国有法人股 - - 2、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204,422,400 50.40
3、境内法人股 218,400,000 53.85 3、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法人股 - - 4、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5、自然人股 - - 5、其他
6、其他
(二)定向法人股 - - (二)内部职工股
1、国家股
2、国有法人股 - - (三)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境内法人股
4、外资法人股 - - (四)高管股份
5、自然人股
6、其他 - - (五)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87,200,000 46.1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1,177,600 49.60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内部职工股 - - (一)人民币普通股 63,897,600 15.75
2、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3、高管股 - - (二)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7,280,000 33.85
4、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7,200,000 46.16 (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人民币普通股 49,920,000 12.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137,280,000 33.85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 - (四)其他
三、股份总数 405,600,000 100 三、股份总数 405,600,000 100
    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流通A股股份的数量及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 204,422,400 50.40% 2009年3月21日 见注
    注:根据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裕集团”)出具的承诺函,张裕集团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张裕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上述承诺期满后的24个月内不超过10%。
    四、备查文件
    1、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4、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5、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