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06年3月17日下午在石嘴山市宝山宾馆第二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陈步烽监事因出差,委托丁建林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建林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1、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有关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4、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5、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资产报废报损的议案》;
    7、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8、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方面发表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全程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从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廉洁守法,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重点审核了公司拟核销的资产损失以及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和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会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核销资产的审批程序符合财政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1999年11月22日,通过首发募集资金6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净募集资金5960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共计投入项目募集资金55143.4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461.58万元,存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董事会提议将该剩余募集资金4461.58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其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49%。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今已有6年多了,这六年多来,世界钽原料市场发生了大幅波动,最高时钽精矿价格达到365美元/磅,为此公司不得不花销大量的银行贷款去采购矿石,这就大大增加了公司的财务费用。然而,募集资金存入银行获得仅是很低的活期存款利率。特别是现在国内的两个矿山因种种原因已经停止实施。而当前钽精矿原料总体处于相对低位,属于可以战略建仓的有利时机。公司最近通过国际招标,竞得一批价值近6000万元的钽精矿资源,迫切需要得到资金的保证。还有,公司产品需要的其它稀有金属资源铟、铜、钛等的价格大幅度上涨、首发募集资金项目中铺底流动资金不足等原因,给公司流动资金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是符合公司长久发展和目前实际的,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本年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委托西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国债项目所形成的相关债权转让给了控股股东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按债权转让协议规定,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原则上按季以均衡方式在2006年6月30日前支付给本公司,但因该厂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截止本报告期未共计支付了515万元,尚欠2485万元,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已签协议承诺在2006年6月30日前全部偿还,除此以外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事项,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转让公司委托投资国债债权所产生的债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要求,交易的内容合理,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5)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开、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无损害公司利益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6)北京五联方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200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7)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之间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完全实现了"五分开"。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认真、准确、及时做好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9、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变动的议案》,由于工作原因,股东监事张慧珍、职工监事王松涛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由股东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提名孙慧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赵文通两位同志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上述第1、2、3、4、7、9项决议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3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 监事个人简历
    孙慧智,女,1966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株洲冶金工业学校,中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财务会计、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财务处处长助理。现任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曾荣获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先进工作者。
    赵文通,男,196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数理统计系,同年分配至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从事计划统计工作。1999年,东方钽业公司成立时调入公司计划企管部,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001年任公司计划企管部主任助理,2003年任计划企管部主任至今。2004年取得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硕士学位。现任桂林新源钽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天津晶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石嘴山东钽特种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宁夏东方特种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西部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曾多次荣获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先进生产者,东方钽业公司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干部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