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CR-V外观设计专利权被判无效一事,本田(中国)昨天明确表示,将就CR-V外观专利权一事,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并称将坚持到底。
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3月7日下发的“本田CR-V外观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本田(中国)广报部处长朱林杰表示,本田方面感到非常遗憾,一定会在3个月的诉讼有效期内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本田将首先要求取消这次的审查决定,其次要求维持其注册的新CR-V外观专利有效。 ”
据记者了解,本田于2001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CR-V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于2002年获得专利权,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CR-V外观设计无效的决定的理由是,现款CR-V的外观设计与本田于1995年推出的第一代CR-V的外观设计相近似,使消费者易于将两者混同。
本田方面向记者表示,相关部门之所以做出该项认定,是由于认为其注册的04款CR-V已申请了外观专利,与其05款新CR-V外观区别不大、有所重复,因此认定其新CR-V的外观专利无效。对此,本田持有异议:现款CR-V是在2001年9月全新改良后推出的,其开发理念和设计主题与1995年的第一代产品有很大的不同,在外观和性能上均有很大的改进,不会使消费者将两者混同。
提起此次CR-V外观专利权无效请求审查的双环汽车副总经理何泽国向记者表示,双环手中有证据证明CR-V的外观专利并不成立。“对于本田的反应,我们早有预料,双环将可能作为第三方参与新一轮的诉讼。”双环方面的代理律师刘英昆表示。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知识产权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利外观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王苑祥对记者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这项认定是有充分依据的。调查发现,本田在中国注册的这项专利技术在日本已经公开。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采用的是登记制度,只要提出的申请符合形式要求,国家就授予专利权。但此后,如果有人发现这项专利权在申请前就已公开过,便可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CR-V于1995年上市,至今为止已经在全球累计销售将近240万辆,是本田的主力车型之一。从2004年起,CR-V开始由东风本田在中国生产、销售,自中国产CR-V推出以来,CR-V销量一直居于同级别车型的领先地位,去年销量达26244辆,同比增长了150%。“国产CR-V在市场上的正常销售,不会受到官司的影响。”东风本田方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