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通知,宁波嘉源于2006年3月20日分别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 公司及公司第三大股东温州三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 嘉源受让上述两家股东分别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15000000股和社会法人股828 7539股。
    本次股份转让结束后,宁波嘉源持有公司法人股63820893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5.6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财开和温州三瑞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股份转让需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并批准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