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3月21日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至2006年3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至2006年3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每个股票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3月17日9:30至2006年3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体育场路8号法尔胜大酒店四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建松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3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3,535,1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43%。
    (二)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7,208,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5.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4%。
    (三)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23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632710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3.1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18,539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8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568,72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6.2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13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439,84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6.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6%。
    其中,即参加网络投票又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66人,代表有表决的股份数1,488,597股。根据规定,以委托董事会投票表决为准。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保荐机构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6年2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3,535,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43%,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为56,327,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29%。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68,394,905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7.04%;反对票5,049,710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2.91%;弃权票90,494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05%。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17,208,00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参加表决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51,186,905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0.87%;反对票5,049,710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96%;弃权票90,494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6%。
    4、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1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2624075 网络投票 同意
2 冯晓枚 652500 网络投票 同意
3 毛越明 564570 网络投票 同意
4 陈沛兰 544823 网络投票 同意
5 温桥永 520000 网络投票 同意
6 王盼 501100 网络投票 同意
7 江阴友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492277 网络投票 同意
8 李全红 492000 网络投票 同意
9 张楠 401867 网络投票 反对
10 陈臻 391678 现场投票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参与会议的人员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及被征集股东对董事会的委托投票授权、会议的网络投票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