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理当是城市商业银行重组改革之年。这一年中,整体经营状况不佳的全国上百家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做好准备,面对银行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城商行重组迫在眉睫。事实上,诸多省市城商行的重组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当中。
    此轮城商行重组有两大背景决定了重组的基本走向:其一,多数城商行经营状况不佳,不少甚至陷于困境之中,无力自救和自我发展。资料显示,历年来一百多家城商行全部资产利润率低于1%,其中有相当一批城市商业银行利润为零,历年累计亏损的约50家,占城市商业银行总数的45%左右,处于高风险状态的城商行有20余家,其中半数帐面资不抵债。而且,依托当地一城一市政府进行重组恐怕也力有不逮,毕竟当地政府所能调动的资源和力量有所局限,难以企及重组目标和理想效果。
    其二,也就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定和承诺,银行业的全面开放近在眼前,国内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完成改制上市或正在改制上市途中,其他几家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多年的市场洗礼,积累了相当的竞争能力,豪强压迫下的城商行将面临严酷的市场竞争格局。因此,从长远看,城商行重组不能仅着眼于救命,更应着眼于发展。为未来的竞争发展考虑,救命的同时在规模上做大成为许多地方城商行重组的路径。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此番城商行重组的一个显著特点,即省级政府成为城商行重组的推动者和“操盘手”,或将中心城市商业银行变为省属的股份制银行,或者将分散的城商行捆绑组建为新的全省范围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转身而为“省商行”。应该说,将城商行重组为“省商行”,是摆脱困境,着眼将来的一个现实选择。
    但业界对此番城商行重组仍留有一份担忧,仅仅将城商行解困、做大,翻牌为“省商行”,是否就能医治城商行的痼疾?城商行困境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长期缺乏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监管机制,大量违规经营所导致;另一方面,与地方政府在城商行的一股独大也有相当大的关系。各地城商行多由地方财政或地方国资部门控股,来自单一出资者的地方政府股权高度集中,缺乏来自不同出资股东内在利益的制衡,高管也多由地方政府直接任命,行政化色彩浓厚。城商行的经营决策也必然难以摆脱地方利益促动的行政干预。
    业界担心,城商行重组,如果只是由地市一级政府“自己的”银行,演变为省级政府“自己的银行”,虽摆脱目前之困,或规模做大,但做强之路仍艰难。明晰合理的产权结构,科学的治理机制,真正市场化的经营,严格的风险监管,是城商行重组的核心课题。不久前,银监会推出的《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向银行投资入股,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应当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其中包括境外金融机构。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也表示,正在研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撤销等市场退出制度,并计划成立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小组,统筹负责中小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上述举措才真正为城商行的改革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