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法人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赛格三星"(股票代码:000068)61,212,186股,因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长江支行与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集团")借款纠纷一案,由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详见2003年11月26日《证券时报》公告,公告编号2003-35)现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长江支行的申请,该诉讼转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股票依法实施了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06年3月3日起至2007年3月2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