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4.0股股票。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4日
    3、公司股票复牌日:2006年3月2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自2006年3月2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创信测"改为"G中创",股票代码"600485"保持不变。
    一、 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3月13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220号《关于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并于2006年3月1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即2006年3月24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4.0股股票。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具体如下:
    (1)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规定,积极推动中创信测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落实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同意按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支付对价。在改革方案实施前,不对拟用于支付对价的股份新设任何质押、担保或除支付对价以外的其他用途。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4)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恪守诚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不利用中创信测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7,692,326 42.22% -8,255,520 49,436,806 36.18%
2 北京协力得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26,400 14.73% -2,880,000 17,246,400 12.62%
3 北京智多维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26,400 14.73% -2,880,000 17,246,400 12.62%
4 北京正方兴通信技术研究所 1,006,320 0.74% -144,000 862,320 0.63%
5 北京兴华动力科贸有限公司 1,006,320 0.74% -144,000 862,320 0.63%
6 深圳市世纪之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74,234 0.49% -96,480 577,754 0.42%
合计 100,632,000 73.65% -14,400,000 86,232,000 63.11%
    三、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股票上市日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4日
    2、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6年3月28日,本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 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2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创信测"改为"G中创",沪市股票代码"600485"与深市代理码"003485"均保持不变。
    五、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即200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3、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六、 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股份情况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006,320 -1,006,32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99,625,680 -99,625,680 0
非流通股合计 100,632,000 -100,632,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862,320 862,32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85,369,680 85,369,68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86,232,000 86,232,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36,000,000 14,400,000 50,4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6,000,000 14,400,000 50,400,000
股份总额 136,632,000 0 136,632,000
    七、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可流通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北京英诺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6,831,600 5% G+12个月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13,663,200 10% G+24个月
49,436,806 36.18% G+36个月
2 北京协力得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6,831,600 5% G+12个月
13,663,200 10% G+24个月
17,246,400 12.62% G+36个月
3 北京智多维网络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6,831,600 5% G+12个月
13,663,200 10% G+24个月
17,246,400 12.62% G+36个月
4 北京正方兴通信技术研究所 862,320 0.63% G+12个月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5 北京兴华动力科贸有限公司 862,320 0.63% G+12个月
6 深圳市世纪之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77,754 0.42% G+12个月
    注:G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八、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志刚、马嵘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四道口一号中创信测董事会秘书处(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 010-62125566转8364、8811
    传 真: 010-62121092
    公司网址: www.zctt.com.cn
    电子信箱: investors@zctt.com.cn
    2、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股份总数等财务指标都保持不变。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告;
    2、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创信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