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额度在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核定额度之内,且为互保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05年4月18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和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互相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银行借款担保,期限一年,以备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并授权袁志敏董事长全权签署有关文件。
    2006 年3月17日,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2006]年[贷]字第[200601901]号),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期限为12个月,自2006年3月17日起至2007年3月13日止。2006年3月17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人民币借款保证合同(合同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2006]年[保]字第[200601901]号)。依合同约定,本公司对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发生的上述贰仟万元债务提供贰仟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人情况
    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胶模具、注塑模具的研制,塑胶产品的生产等业务,注册资金3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冼燃,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1,456,551.50元,负债总额为294,386,682.25元,净资产总额为127,069,869.25元,资产负债率为69.85%。该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资质和偿债能力。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上述贷款担保事项风险较小。该笔担保后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控制在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核定范围之内,并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四、累计担保金额和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6.35%,皆为本公司对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担保协议文本(编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2006]年[保]字第[200601901]号)。
    3、《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广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