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合作开发"劝业香江家居博览中心"项目。 该项目已经2005年4月20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05年5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5年12月31日签订了相关合同。(详见2005年4月22日、2005年5月31日、2006年1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后经本公司与香江集团进一步磋商,双方决定将该项目合作方变更为本公司与香江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山东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本公司已披露相关公告。(详见2006年2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因合作主体变更需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协商三方已于2006年3月20日签订了调整后的《合同》及新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