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会所专字【2006】】第0600780029号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 贵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之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广会所审字【2006】第0600780018号”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 56 号)的有关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05年度 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 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 贵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和往来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2005年度 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2005年度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韶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文伟
    中 国 广 州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