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4年开始征收以来,消费税将从今年的4月1日起进行一次最大规模的调整。财政部的有关人士证实,此次调整主要遵循了充分发挥消费税调节功能的原则、优化税率结构、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和便利税收征管、兼顾财政收入的原则。 在这次调整中,一些新增加的税目引人注目。
按照财政部公布的消息,此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并增列了成品油税目。这其中,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如对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对小汽车税率进行调整。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例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同时,此次调整还取消了一些税目。
这无疑是消费税发挥调节功能的充分表现。
有关的统计表明,我国的实木地板产量在2004年就达到了8500万平方米左右,生产企业多达6000多家,而且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另外,我国每年一次性筷子内销约1000万箱,出口约600万箱,其中我国北方的一次性筷子产业,每年要向日本和韩国出口150亿双木筷。我国每年仅生产一次性筷子就要消耗木材130万立方米,减少森林蓄积200万立方米。此次将这两个方面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可以起到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此次消费税调整的另一大亮点是,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游艇、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等奢侈品亦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内。而这一问题,也是前几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多次呼吁的焦点问题之一。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我国消费税在进行调整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滞后。财政部有关人士也承认,目前在征税范围、税目设置、税率结构等方面也存在着与当前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比如,同样是奢侈品的高档商品房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电池就没有纳入到征收范围之内———尽管这其中可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操作难题。
值得高兴的是,在诞生了12年之后,消费税此次大范围的调整表现出了因时而变、吐故纳新的良好趋向,一些原先
是奢侈品、现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使用的日常产品退出了征收范围,而一些不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新产品则被调整进来。
这是更具有实际意义的一点。因为对于消费税而言,只有不断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征税项目,吐故纳新,并相应变动其税率,才能实现其引导消费、调节分配、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