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有报道说,6位基层工人代表的月均工资只有900元,某一线职工代表月工资竟是400元!而一些官员代表表示,“企业职工工资比较依赖企业效益”,“工资收入多少是企业的事情。国家不可能命令企业涨工资,职工收入是一个机制问题,而不是一个考核指标问题,若列入考核指标,为了赢得老百姓掌声就胡乱涨。 ”按这些官员代表的说法,就是政府不管企业职工工资。
事实上,并非官员代表说的那样。政府是管国企薪酬的。按照市场规律,企业的工资企业说了算、市场说了算,如民营企业就是如此,而我国国企并没有真正融入市场经济,企业的工资没有走市场化的路子,是政府说了算、企业领导说了算,所谓的“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很大程度上是政府推卸责任的借口。下面这个新闻就是证明:日前,深圳市主管国企改革的副市长张思平表示,深圳部分国有企业中层薪酬管理出现失控的现象,有关部门将施以铁腕加以治理。
显然,政府不能对国企中高层的高薪酬置之不理,毕竟那是国家的企业。国企中层干部的年薪高达50多万元,个别企业甚至达到60万元,“这比管理着几百亿、上千亿资产,创造利润几十亿、上百亿的中央大企业老总的薪酬水平还高”,所得与付出与企业效益成比例吗?我看这已经涉嫌瓜分国有资产了。
国企中高层薪酬过高问题,是该管一管了。但我以为,对职工工资也不能不闻不问,职工与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已越来越大,在一些企业职工与管理人员矛盾重重,甚至已经严重到影响社会和谐。同是国企贡献者,贡献差距真有收入差距那么大吗?如张思平副市长所言,国企总部人员众多、效率极低、成本居高不下、人浮于事,他们有何贡献可言,他们有何资格享受几十万的年薪?
同是国企员工,身份不同待遇就悬殊,这是按劳取酬还是按身份取酬?职工与管理人员工资不同,正式工与合同工、临时工不同。同是聘请一个停车场里看车的员工,一个有国有企业员工身份的人,他的工资、福利等加起来一个月能有1万多元,而同样在社会上聘请的员工月薪却只给1500元,这是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吗?
现在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在我看来,很大程度上是政策不公和人为造成的。试问政府只管国企管理人员的薪酬,对职工工资不闻不问,职工工资能与付出与国企效益挂钩吗?
“去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我国城镇工人月平均工资为1335元,扣除物价指数,企业普通工人工资12年基本没涨。”民建天津市和平区主委欧成中委员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GDP奇迹般地保持着年均9.4%左右的增幅,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保持着平均20%左右的增幅,但城镇工人,特别是非国有企业、从事竞争性行业的普通劳动者,工资却几乎纹丝未动。”(3月13日《工人日报》)改革开放以来,公务员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工资都大幅度提高,为什么惟独企业职工工资不与时俱进?社会发展了社会进步了,难道只是管理人员的功劳吗?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努力增加城市居民收入。要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是的,工资分配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企业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甚至以不给职工增加工资、压低工资甚至拖欠工资为代价换取所谓“经济效益”和“企业发展”,那是十分危险的。企业要实现长期稳定和谐发展,就必须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企业效益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步增长。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作者:张魁兴)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