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广州外语外贸大学作讲座时提到,一旦法律专业教育出现混乱和不平衡,或者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根本不需要法律专业教育背景时就成问题了,那意味着“阿猫阿狗都能当律师、法官”,我国有25万名法官,真正法律科班出身的比例并不高。 不同的背景会有不同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会导致法律界内部的分裂,相互间发生冲突,无法形成话语的共同体。
对比贺教授过去就法官、律师素质的相关言论,“阿猫阿狗”之说应该也是另有所指,而不是说所有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人。但正如贺教授所说,“有怎样的法律教育,就有怎样的法律制度”,既然事关法律制度,他那种多少有些歧视非科班出身者的言论,就很值得商榷。
首先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是否都非得是科班出身?按照一般的理解,所谓科班出身,当然是指获得法律专业文凭的人;但按照现在有些领域“查三代”的做法,似乎又要看是否从本科起就是法律专业,乃至还要看就读的学校和专业是否知名——限制越多,“血统越纯”。可据我所知,在美国等一些国家,法学院招收的都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如果要“查三代”,美国就没有一个律师、法官是“血统纯正”的科班出身了。而且,目前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无论是否科班出身者,从业前都要通过司法考试,只要人家通过了考试,又何必强求他是否科班出身?如果法律界也像科举时代的官员那样分“正途”和“杂途”,未见得对法制进步和司法公正有什么帮助。
其次,是否科班出身的人,就都像贺教授所说的有相同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就有话语的共同体,就不会发生冲突?这个问题,其实贺教授自己在讲座同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给出了答案。当被问到他对北大法学院教授巩献田“一封信叫停《物权法》”的看法时,他说“北大每次研究生答辩时,巩教授总是坐在最左边,我总是坐在最右边”——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院的教授尚且意见相左,可见科班出身的不见得就不发生冲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法律界内部就不能分裂、不能有冲突吗?法律工作者非得有话语的共同体吗?我不懂法律,但从一般学术和工作领域的常理推测,分歧、冲突乃至对立,不见得就是坏事,反之,搞“一言堂”和“近亲繁殖”对学术、对工作都没什么好处。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