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901号)。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