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3 月20 日上午11: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此会议通知于2006 年3 月10 日发给个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5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岩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1、 审议200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5 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既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能促进公司不断向前发展、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忠实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为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证。
    公司本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议五次。
    监事会议上,监事会主席及各位监事至始至终认真听取了董事会议精神,组织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对涉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对涉及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的问题认真、反复商讨,针对某些方面的问题积极发表意见和提出好的建议,在履行其职责的同时,为公司效益的实现和为股东的合法利益起到监督检查作用。
    二、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和高管人员遵纪守法情况。
    监事会认为股份公司能够依法运作、合法经营;董事会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利润分配、重大决策、对外投资等决策程序与执行情况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勤勉尽责、廉洁自律,认真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内控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监事会认为公司200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
    (4)、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市场运作,交易价格合理,属于公平交易,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 审议确定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同意 5 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2005 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 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2005 年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 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
    5、 审议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同意 5 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报告期内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占用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累计发生额10154.7 万元,其中7800 万元为本公司短期生产经营性需要借入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款项;2354.7 万元为控股股东代本公司暂为垫付的社会统筹保险等款项;截止到报告期末本公司欠控股股东--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余额为599.07 万元,为尚未支付给集团的欠款。控股股东没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
    同意 5 票 ,反对0 票,弃权 0 票。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 年3 月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