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6年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06年3月16日在上述媒体上公告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议案的公告》、《关于修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2006年3月16日上证所网站)。 由于中国证监会已正式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根据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1日向本公司提出了《关于要求重新修订公司章程的函》,要求本公司按文件规定重新全面修订《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交2006年3月31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增加《关于全面修订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证所网站)。本公司2006年3月31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生产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湘电股份董事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审议《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延长执行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全面修订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