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都专字(2006)第218 号
    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 审计中,我们关注了贵公司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情况,现说明如下:
    一、贵公司与占用资金的控股股东、关联方的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贵公司关系
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 贵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瑞达斯公司 贵公司股东,持股7.29%
台全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股东台全公司之母公司
新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
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二、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是北京三环新材料高技术公司。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如下: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6 年3 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