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昨天公布了2006年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要点,要求各地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安排和进度。
    建设部要求各地加紧研究并编制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的住宅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改善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稳定房价。 规划中要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进度安排,明确开、竣工面积和占住房建设总量的比例,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各地相关主管部门应开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调查和预测,落实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比重、套型控制要求等住宅建设目标。
    此外,各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应落实当地政府确定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需求量。包括: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在供应土地前,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出具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规划审批过程中,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规模、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的情况都应落实。
    普通商品房供应政策正在制定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建委已经于2005年3月15日开通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全市可合法销售的商品房项目和房屋交易信息都通过交易网对社会进行公示。交易网实现了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动态监控,规范了房屋交易市场行为,为百姓购房置业提供了指南。
    市建委表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不等于普通商品房,其相关供应政策正在制定中。市建委将在建设部出台文件后,加紧政策制定的步伐,争取早日出台。
    据介绍,普通商品房是指户型最大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住房容积率在1.0以上,房屋销售价格在同地段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内的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