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证审二审字[2006]1021 号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关注到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和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一、占用资金发生额及余额明细表
会计科目 占用单位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占用性质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延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5,500,000.00 5,500,000.00 暂借款
其他应收款 延边交通贸易总公司 1,056,468.01 1,056,468.01 往来占款
其他应收款 延边兴亚食品批发商行 1,313,712.30 521,128.00 792,584.30 往来占款
预付账款
    二、占用资金内容及本年变动情况:
    1、延边公路原控股股东延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于2002 年向延边公路借款550 万元,截止报告日,该项借款尚未归还。
    2、延边交通贸易总公司为公司实质控制的子公司,由于历史原因以前公司未在长期投资核算,2004 年已将其置换出去。延边交通贸易总公司年初往来占款余额为1,056,468.01 元, 2005 年该项资金占用没有偿还,年末余额1,056,468.01 元。
    3、延边兴亚食品批发商行为公司实质控制的子公司。2004 年已将该公司转让,2004 年末往来占款余额为1,313,712.30 元,2005 年偿付521,128.00 元,年末余额792,584.30 元。
    三、为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
    延边公路无为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岩
    中国 · 北京 二OO 六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