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霞 汤耀国 覃晓
《瞭望》周刊文章称,“十一五”整体改革策略,将以政府自身改革为枢纽,带动攻坚阶段的其他改革。
文章说,经过27年的改革开放,各界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已基本达成共识:如果没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以及医疗、教育、科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都将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十一五”期间,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政府自身改革,推进的力度和进展的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其他各项改革的进展。专家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或“抓手”,是政府自身改革,政府自身行为能否规范,能否代表公平正义,能否有效抑制官员腐败,尽快建立新的治理模式,则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中央对这一点知之甚深。政府工作报告对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明确任务要求;“十一五”规划纲要也提出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接受《瞭望》周刊采访的专家和学者们一致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应实现两个转变,即由管治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由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治理型政府。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认为,从社会公平角度考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民为本,加快教育、卫生和公用事业的改革,减少行政支出;从经济发展层面来看,清理审批和收费应成为今后五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目标。部门与利益分离,执法和收费分离,在清理审批和收费的同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清理行政管理改革方面的“半拉子工程”。前几年曾有统计,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审批有2万多项,许多进行了清理,有的从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有的改为备案制,有的变成特别许可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企业普遍反映现在办事比改革前也简化不了多少。由于没有配套措施,政府各机构的职能没有真正转变,公务员没有从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实则形成了改革的“半拉子工程”。
重新审视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门的“收支两条线”改革,一是在某种程度上将不少应当被清理的不合理的收费和罚款合法化了;二是各级财政期望这些部门为其总的财政增加收入或者更多地减轻财政的差额支出负担,实行了“超收奖励、罚款分成”办法,这种管理方式容易刺激被授权的各机构和公务员巧立名目、违规敛财的行为。
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务关系急需调整。相关数据显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的变化,特别是县乡级财政在整个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更低。这说明我们的分税制在明显提高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同时,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一定的事权与财权不统一、收支不平衡等问题。
财政的预算外收入及其支出应当向“两会”说明。目前,全国各级政府统计内的预算外收入高达5000亿元,统计外的预算外收入至少5000亿元,这些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相关政府部门的收费和罚款,而那些通过收费形成的公共资金,成为各个部门利益的一块“自留地”,查不清,道不明,更无监督可言。政府收入,预算外一块,制度外还有一块,不仅人大管不着,就连财政、审计部门也拿它没办法。
改革妨碍创业和就业的政府各种体制。中国的就业难,究其原因,一是各方规制太严,办个体户、微型企业的体制和政策环境不佳;二是对大量能增加就业的个体、微型企业收费罚款有时比大企业还沉重;三是微型和中小企业基本上融不到资。如此,不仅不能增加就业,反而因企业生存困难而萎缩现有的就业,并由此引发因就业和就业压力产生的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改革政府各部门和各行政授权单位重复、交叉执法,扰乱秩序和骚扰民众的局面。目前,地方执法的有工商、质检、城管、卫生、环保、劳动等许多部门。这些部门处事的重复交叉或执法不当,往往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以民为本,加快教育、卫生和公用事业的改革。这些部门和准公益性企业收费高、服务差,社会不满意度居高不下。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