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内地反洗钱犯罪形势严峻,每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洗钱规模在3000亿-4000亿元之间。为加大反洗钱犯罪的力度,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本周三表示,《反洗钱法》(草案)已经完成,立法机关将于今年4月对其进行审议。
600家金融机构受罚
项俊波称,2005年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计接收大额本外币可疑交易数据11100万笔,接收可疑交易报告28万余份,导入外管局移交的外汇大额可疑数据690余万笔,对外移送可疑交易线索500余件,涉及交易6万笔,账户近4000个,涉及金额800亿元人民币,外汇8亿美元。
据央行统计,2005年共有600家金融机构因反洗钱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总计5629万元。
制度亟待完善
中国政府加大对洗钱活动的打击力度始于2003年,项俊波表示,目前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起步、完善阶段。
在谈及社会关注的《反洗钱法》(草案)立法进展时,项俊波透露,目前立法机关正在研究根据洗钱刑法国际化的标准,对洗钱罪规定作再一次修订。与此同时,以国际标准为主要蓝本,吸收现有法律制度有效措施的反洗钱法草案已经完成。
此次立法将着重解决洗钱罪上游犯罪规定过窄的问题,同时将‘反恐融资’纳入立法规划。
聚焦大额和可疑交易
大额和可疑交易双重报告制度,是中国反洗钱制度的核心特点之一,成立于2004年4月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则是央行下属负责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收集和分析的专门机构。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要求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报告大额可疑交易,保存交易记录。
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90%以上的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和近50%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实现与反洗钱监测中心系统的联网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收集、分析基本实现电子化。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