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3月23日上午8: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继民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8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875,913,31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1.19%。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朱继民董事长主持。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将以2005年度末股本总数2,310,427,8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693,128,340.9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2,339,916.05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别提示:因公司发行的20亿元"首钢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所以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时,公司总股本有增加的可能。因此公司将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为693,128,340.90元。
    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结果如下:
    (1)选举朱继民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选举王青海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选举霍光来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选举徐凝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选举王毅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选举方建一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选举钱凯为公司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选举吴明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选举李京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选举李泊溪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选举夏执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当选的董事朱继民、王青海、霍光来、徐凝、王毅、方建一、钱凯,独立董事吴明瑜、李京文、李泊溪、夏执东组成新一届董事会。
    7、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了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结果如下:
    (1)选举李生为公司监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选举祁京为公司监事。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上述当选的监事李生、祁京,与职工代表监事屠学信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8、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为2006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同意票1,875,913,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5年度报酬及2006年度报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有关情况向本次股东大会做了说明,未做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出席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出席大会的律师:张利国
    3. 律师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