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取消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无疑是广大投资者的福音。业内人士认为,不必提取5%--10%的法定公益金,意味着上市公司在现有分配政策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占净利润的比例相应提高5%--10%。
为利润分配松绑
对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的统计显示,法定公益金期初余额为576亿元,当年提取167亿元,期末余额为739亿元,沪深两市1300多家公司2004年动用了4亿元公益金。与167亿元的提取总额相比,实际动用的4亿元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业内人士表示,公益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也说明,上市公司法定公益金本就不该提取。如果不用提取法定公益金,上市公司200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就可直接增加167亿元,占当年实现的2048亿元净利润(剔除亏损公司)的8%。
当然,分配水平因此得到提高有一个前提:上市公司维持原来的分配政策不变。由于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由公司自己决定,如果公司有意限制向股东分配利润,大幅提高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即可达到目的。
例如一家上海本地公司,2005年度每股收益0.31元,拟派现每股只有0.06元(含税)。该公司将当年可分配利润的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任意盈余公积,加上派现前已提取10%的任意盈余公积,当年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竟达到净利润的55%,提取比例之高以及在支付股利后再次提取的做法,都十分少见。
增加弥补亏损来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3号------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程序及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弥补累计亏损的来源和顺序有如下规定:公司当年对累计亏损的弥补,应按照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的顺序依次弥补,但法定公益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对留存公益金的出路,权威人士的观点是转入任意盈余公积。而任意盈余公积的一个主要用途是弥补亏损,因此,如果允许将公益金余额并入任意盈余公积,就增加了公司弥补亏损的来源。注册会计师朱德峰认为,将法定公益金作为股东权益的一个意义就在于此,负债当然是不能用于弥补亏损的。
朱德峰以科龙电器为例进行说明。科龙电器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及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累计亏损,其盈余公积科目下目前只剩下法定公益金1.15亿元(据公司2003年和2004年年报)。如果可以将公益金余额转入任意盈余公积,在科龙电器传出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下,这1.15亿元法定公益金将是该公司现阶段弥补亏损的主要来源。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