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3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提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
    经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30,206,592.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365,937.63元,加上以资本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转入的57,365,937.6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20,659.25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510329.6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5,675,603.62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拟按200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0,6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2、关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提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2006年)》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述两项提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其作为2005年度股东大会新增议案,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除取消原召开通知中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增加上述两项议案以外,其余会议召开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