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06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 由于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正式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根据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向公司提议,对公司的《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将新增以下四项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1、 按新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3、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稿)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