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根据证监发[2006]21号和38号通知的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 经公司董事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撤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第9和第10项议案
    参加表决的董事共8名。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6年3月8日,公司董事会召开四届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决定作为第9和第10项议案提交2006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根据这两个文件的要求,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第9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第10项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内容不完整,董事会决定撤销这两个议案。
    2、修改《公司章程》
    2005年10月27日,《公司法》和《证券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议,要求公司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经公司董事会8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05年10月27日,《公司法》和《证券法》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 2006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议,要求公司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经公司董事会8名董事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