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4月24日14:00召开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24日期间股票交易日的9:30
-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计支付
2112.50万股股份。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非流通股股
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
,在72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72个月承诺期满后,在24
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2元。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止2006年4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14日至21日(每日9:00-17:00);本次征集
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
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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