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二于2006年3月23日接控股股东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通知:按 北京市政府要求,北京化二是北京市重点污染治理监控单位。按照市政府制定 的《北京市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和对策(2003-2007)》的要求,北京化二于 2007年底前实现停产或搬迁。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由于具体方案控股股东正在编制中,且需北京 市政府批准,因此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结构的调整,尚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再次重申,公司生产所占用的57万平方米土地属于向控股股东租赁使 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