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五家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
价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
支付7,560,000股股份,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
公司非流通股即获得在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分别作出
相关法定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
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3、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
诺责任,将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4、保证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
    三、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
比例将发生变动,但公司总股本、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不会因方案的实
施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13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为2006年4月24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起到2006年4月24日
止。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公司股票自2006年3月27日起已停牌,最晚于2006年4月4日复牌。2006
年3月27日至2006年4月3日,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4月3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
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和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
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4月3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
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
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
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
表决通过,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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