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正信在2004年年报审计时按照有关规定第三条更换了注册会计师,但到2005年年报时却涉嫌违反了该规定第八条
因被严义明律师举报“可能存在虚增主营收入等问题”而备受关注的长征电器(G600112),3月25日公布了2005年年报。 不过,除了其年报内容之外,此次为该公司2005年年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师同样值得市场关注,其做法恐怕与财政部和证监会共同颁发的《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有所不符。
该《规定》于2003年11月颁布、2004年1月开始施行,监管部门在该规定的第一条中明确表示,“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的独立性,提高证券期货相关机构经审计财务资料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通过查阅长征电器2004年和2005年的年报,记者注意到,截至2004年,为长征电器审计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朱政芳已为长征电器提供审计服务达5年,按照《规定》第三条“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某一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在2004年长征电器年报审计时,该事务所用郭建平轮换了朱政芳。
不过,被轮换仅一年后,即长征电器2005年年报审计时,朱政芳再次“出场”,为长征电器2005年年报签字,而这一点,恐怕与《规定》中的第八条不符。根据该条规定,“签字注册会计师已连续为同一相关机构提供五年审计服务并被轮换后,在两年以内,不得重新为该相关机构提供审计服务”。
然而,一个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为何中和正信在2004年年报审计的时候还按照《规定》第三条更换注册会计师,但到2005年年报就忘记了《规定》第八条?是中和正信没有其他会计师可以轮换?还是另有原因?
对此,该公司在年报中没作解释,普通投资者不得而知。而该份年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可能由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判断,将更具有权威性与公信力。
公开资料显示,本次为长征电器做年度审计的是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从长征电器上市起连续9年为其提供审计服务。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