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农产品:“会计调节术”被疑为股权激励铺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 王文志
通过降低计提对金信信托投资减值准备的方法,G农产品管理层暂时逃过了股权激励计划搁浅的第一关,但是这种采取会计手法来调节利润的做法却引起了市场人士的质疑。
3月24日,G农产品(000061,SZ)公布了2005年年报,2005年公司净利润为138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为0.98%,这一数字并未达到公司提出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对净资产收益率的要求。根据2005年11月25日G农产品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包括管理层在内的激励对象行使认购权的条件是在2005至2007会计年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2.5%、4.5%和6%。
但是,同时《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若公司某年度未能达到上述业绩目标时,则公司必须实现三年连续盈利且三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8200万元。正是这一条规定的存在,使得G农产品管理层被怀疑“为能够将来获得股权激励,才调节公司利润”。
G农产品于2001年10月投资1亿元入股金信信托,占其总股本的9.823%,在2005年半年报披露的金信信托股权投资权益余额为1亿元。由于金信信托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2005年12月30日被停业整顿。根据此前披露的消息来看,金信信托的亏损在40亿元左右,公司注册资本金仅为10.18亿,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G农产品收回投资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财务分析师张利对记者表示:“在2005年报中,对这笔投资损失计提4000万元是采取了比较低的计提标准,因为目前的情况来看,G农产品对金信信托的投资几乎没有收回的可能。但如果全额计提1亿元的投资损失,G农产品亏损无疑,其股权激励将得不到实施,管理层交纳的保证金也得不到退还。”
是否真是如此?G农产品证券事务代表郑桂波对记者表示:“的确有这方面的考虑,但是公司也是为了维护公司形象。”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