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1日在公司本部61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吴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计提八项准备金的提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计提特别坏帐准备的提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冲销坏帐的提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三毛进出口公司增加担保的提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不遵守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监事会及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