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险报
3月3日那天,我曾就《物权法(草案)》与北大教授巩献田先生之纠葛,写过拙文《最“牛”的一封信》。今个儿再续前文,想与巩教授聊聊,因为您又出来说话了。但愿您能读到我的这封“信”。
这回,您是替自己辩解。前一阵子,您受到了事先难以想象的舆论压力,所以您打破沉默自我辩解,不承认《物权法(草案)》“延期审议”系您的公开信所致。
您的自我辩解和上次您的“公民表达”一样,都是宪法赋予您的权利。可我觉得,您还是受点“委屈”得啦,咱中国有句老话叫“越描越黑”, 况且,不管您对《物权法》的制定有多少真知灼见,可您毕竟一上来就急不可耐地斥责《物权法(草案)》“违背方向”……
如今世道变了,不兴打棍子、扣帽子,所以,您即刻遭来“口诛笔伐”是不奇怪的。
当然,我也注意到了,在反驳过程中,有网民情绪失控,骂您,甚至直接拿“糟老头”戏弄您,这也是很不文明的。可反过来,那些个对您无礼之辈毕竟属于网络“愤青”,您是名校教授,您有学问,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劝您还是多担待点算了。
您是聪明人,您有涵养,但您未必能清醒地洞察世事,至于把脉时代大势——您可能在书斋里呆得太久了,有点儿反应迟钝吧?前一阵子,您难耐寂寞出来“放了一炮”,因“弹道”标定不准未能击中目标没什么,您今后就国家大事再行“公民表达”权利也正当,问题是,您在表达前可得认清时势“讲政治”才是。
我还注意到,当您“违背方向”的狠话遭受第一波抨击后,您就拒绝了所有好事记者的“引诱型采访”要求。本来,您在遭遇您事先未曾料到的空前舆论抨击之后选择“沉默”,应系明智之举。事情通常如此,争辩双方,只要一方选择了“无言”,另一方也就只好慢慢熄火了事。可您偏偏经不起那些个惟恐天下不乱的记者的“引诱”……
我揣测,您经不起“引诱”还不仅仅是您的“定力”不够。假如我没猜错的话,舆论、学界、中级官员回应您“违背方向”的说辞,您尚可不予理会,但“两会”期间,吴邦国委员长针对继续推进《物权法》制定的那段毫不含糊的讲话,以及胡锦涛主席在出席上海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关于“坚持改革绝不动摇”的原则性表态,使您再也坐不住了。可是,您想过么,此时您再站出来“澄清事实”,却已经慢了一拍。不是鲁宁在您面前卖“老成”,《物权法》制定不会受干扰我早就把脉到了,其理由在拙文《最“牛”的一封信》中亦有所展开。我不比您有学问,也没啥先见之明。关键的一条,我知道依法治国、民主政治、私有产权保护皆改革开放之时代大势也——“大势”乃规律尔!
改革前抑或改革后,方向之争论、政治之纠缠、意识形态之束缚,从来就与社会进步相伴。就说您的“违背方向”一说吧,它至多是眼下尚在进行时的“第三次改革大争论”的一朵浪花吧。可是,您有否深入思考过,为何争论、纠缠、束缚到处存在,可“春风”照样度过“玉门关”呢——这就叫,对当下的中国而言,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或许还有生路,否则,绝对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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