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43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同意本公司按照《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现将《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黑龙江仁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补充法律意见书》的详细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还请广大投资者详见公司于200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