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改革工作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美达股份
    股票代码:000782
    法定代表人:梁广义
    电话: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7975
    电子信箱:meida@meidanylon.com
    注册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邮政编码:529100
    互联网网址:https://www.meidanylon.com
    (二)征集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详细情况请参见2006年3月27日公告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6年4月19日——2006年4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特快专递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办公室
    (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公司办公室签署相关信函回单日)。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2006年4月18日下午收市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特快专递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
    (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证券部(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日为公司办公室签署相关信函回单日)。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6年4月25日下午17:00之前,公司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2006年4月2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本公司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邮政编码:529100
    联系电话:0750-6103005、0750-6107981
    传 真:0750-6107975
    联系人:胡振华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本公司办公室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1)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4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4月26日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美达股份召开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06年4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