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 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燕京啤酒",股票代码:"000729")及转债(转债简称"燕京转债",转债代码:"125729")自2006年3月27日起开始停牌。
    2、"燕京转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沟通期结束的停牌期间,不停止转股。
    3、公司将于2006年3月31日发出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