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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l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l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8日
    l 复牌日:2006年3月3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l 自2006年3月30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金龙",股票代码"600686"保持不变
    一、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3月22日召开的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参加金龙汽车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同意代为垫付应由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安排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6年3月28日下午3:00 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现金金额(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28,924,708 19.09 5,321,889 - 23,602,819 15.58
2 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27,857,602 18.39 5,125,551 - 22,732,051 15.00
3 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16,362,000 10.80 3,010,462 - 13,351,538 8.81
4 厦门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7,920,000 5.23 1,457,209 - 6,462,791 4.27
5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 7,573,282 5.00 1,426,535 6,146,747(注) 4.06
6 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 3,600,000 2.38 662,368 - 2,937,632 1.94
7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厦门公司 360,000 0.24 66,237 - 293,763 0.19
8 昆明营经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360,000 0.24 66,237 - 293,763 0.19
9 厦门军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70,000 0.18 49,677 - 220,323 0.15
10 厦门嘉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180,000 0.12 33,118 - 146,882 0.10
11 厦门宜诚达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79,600 0.12 33,045 - 146,555 0.10
12 厦门市利航客货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70,000 0.05 12,879 - 57,121 0.04
13 厦门同安长兴空心砖厂 50,400 0.03 9,273 - 41,127 0.03
14 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 30,000 0.02 5,520 - 24,480 0.02
    注: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参加金龙汽车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同意代为垫付应由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安排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共计33,118股。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30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
    自2006年3月30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金龙",股票代码"600686"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3 股股票,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17,280,000 股。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比例计算后不足1 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现行的送股处理方式进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1、国家股 52,475,592 -52,475,592 0
2、社会法人股 41,442,000 -41,442,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93,917,592 -93,917,592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股 0 42,820,551 42,820,551
2、社会法人股 0 33,817,041 33,817,04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76,637,592 76,637,59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57,600,000 17,280,000 74,880,000
股份总额 151,517,592 0 151,517,592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23,602,819 15.58 2008年3月30日 注2
8,451,060 5.58 2009年3月30日
2 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22,732,051 15.00 2008年3月30日 注2
7,580,292 5.00 2009年3月30日
3 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13,351,538 8.81 2007年3月30日 注3
5,775,658 3.81 2008年3月30日
0 0 2009年3月30日
4 厦门永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462,791 4.27 2007年3月30日
5 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 6,146,747 4.06 2007年3月30日
6 厦门民兴工业有限公司 2,937,632 1.94 2007年3月30日
7 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厦门公司 293,763 0.19 2007年3月30日
8 昆明营经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293,763 0.19 2007年3月30日
9 厦门军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20,323 0.15 2007年3月30日
10 厦门嘉顺发贸易有限公司 146,882 0.10 2007年3月30日
11 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 180,000 0.12 2007年3月30日 注4
12 厦门宜诚达商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46,555 0.10 2007年3月30日
13 厦门市利航客货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57,121 0.04 2007年3月30日
14 厦门同安长兴空心砖厂 41,127 0.03 2007年3月30日
15 厦门对外供应总公司 24,480 0.02 2007年3月30日
    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金龙汽车非流通股股东均做出法定最低承诺。
    注2:金龙汽车第一大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与第二大股东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金龙汽车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自上述承诺期满后,持有的金龙汽车非流通股股份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3:金龙汽车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股东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金龙汽车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金龙汽车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4: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未明确表示参加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同意代为垫付应由厦门潮州城酒楼有限公司安排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其所持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十二个月后如上市流通,必须先行向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股份及该代垫股份相应派生的权益,在取得福建漳州闽粤第一城有限公司的同意后,由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2-2969815
    联系传真: 0592-2960686
    联系人: 唐祝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7层-28层
    邮政编码:361004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及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