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3月13日以发函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6年3月22日下午在公司综合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沂女士主持,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包括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5年度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由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200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