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2006)专审字061 号
    中国证监会甘肃证券监督管理局、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所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股份”)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就莫高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说明。 本专项说明的附件一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五号—对年报准则有关条文的剖析(二)》的要求出具的。
    一、我们注意到,莫高股份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98.57 万元。
    2、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1)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大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未发现大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专项意见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邬建辉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耀辉
    200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