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与控
股股东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29%的股权)签订《136#炉生产线
租赁经营合同》及《购销合同》;公司与湖北华之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200万元,公司占其股份的40%)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
    经协商,由华之光公司为公司代理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辅料
、零部件、设备等产品,华之光公司按1%收取代理费,预计2006年度交易总金
额在12万元以内;华之光准备按国内市场价格购买公司产品,预计2006年度交
易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公司计划将136#生产线租赁给华光公司,预计2006
年度交易总金额在220万元以内;华光公司拟以市场价格购买公司产品用于制作
灯饰玻璃,预计2006年度交易总金额在1000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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