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3月27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广东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2006]20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6]401号),核准本公司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工程。 该工程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安装2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动态总投资29.16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